根据《金华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共同体药品价格谈判实施细则(第一批)》,现对金华市药品集中采购(第一批)药品价格谈判予以通知。
1、 谈判时间:2017年6月11日上午8:00起
2、 谈判地点:金华市婺城区人民东路365号金华市中心医院行政楼9号楼
3、 每家企业谈判人员不得超过2人,被委托人必须到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4、 请序号1-400企业谈判人员上午8:00到场;序号401-645企业谈判人员下午1:00到场;
注:序号为谈判药品目录中的序号
5、 未按时到场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
金华市药品集中采购共同体委员会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