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华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共同体药品价格谈判实施细则(第三批)》规定,部分生产企业报名参加本次药品集中采购谈判工作,经审查,现公示资质合格生产企业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2017年9月7日至2017年9月11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现场或致电反映相关情况。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东路365号,金华市中心医院行政楼(9号楼)3楼,金华市药品集中采购共同体办公室
联系方式:0579-82552983,0579-82552538
附件:金华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第三批)生产企业资质合格名单
金华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共同体委员会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