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我市落实国家集采工作相关安排,第一批和第二批续签及重新集采品种已完成了医疗机构预采购量申报,下一步将开展产品任务量确认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产品范围
(一)第一批和第二批采购协议未到期直接续签的所有中选产品;
(二)第一批和第二批采购协议到期后重新集采品种的候选产品。
二、时间安排及操作方式
相关企业请于5月14日9:00至15日16:00登录平台进行任务量确认操作,具体操作方式请参照“任务量确认操作指南”(见附件)。
三、工作安排
(一)第一批和第二批直接续签的中选企业参照全市预采购量,选择任务量计算比例,续签产品不可选择放弃,逾期未提交的默认按70%比例确认任务量,且原则上续签总任务量不得低于上一周期。
(二)重新集采候选企业可参照全市预采购量,选择任务量计算比例,逾期未提交的默认按70%比例确认任务量。原则上除预采购量为0等特殊情形外均应确认候选资格。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010-89152632、89152613
技术支持:010-68573360、68565260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