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医疗机构,有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2011年度河南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对企业递交的中标药品大包装确定价格的申请进行了认真审核,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差比价原则,现将中标药品差比确定大包装药品中标结果予以公布,并就结果执行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有关企业通过用户名、密码登陆河南省医药招标采购网,点击“内部信息查看”栏目,查看2011年度河南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标药品差比确定大包装药品中标结果。
二、中标药品大包装差比结果自2011年8月1日起开始执行。
三、中标药品大包装差比结果的配送企业网上委托、转配送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11年度河南省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委托和确认工作的通知》(豫药采〔2011〕28号)执行。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