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药采联〔2010〕1号关于山东昊福制药有限公司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海南曼克星制药厂作不良记录公示并停止网上采购的通知
信息来源: 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10年01月27日 所属项目: 各市州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及中央在川医疗机构、相关生产企业: 山东昊福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脑血康胶囊(规格:0.15g*12)、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丙酸交沙霉素颗粒[规格:0.1g(10万单位)*12]、海南曼克星制药生产的氟康唑胶囊(规格:0.15g*1)属于我省上网限价采购药品,现生产企业申请撤销上述药品的挂网销售,按照《四川省药品集中上网采购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处理暂行办法》(川药招组﹝2007﹞15号)第七条的相关规定,对上述企业列入一般不良记录并在网上公示,取消上述违规产品上网资格,自取消之日起一年内该产品不得再申报上网,全省上网医疗卫生机构一年内不得以任何形式采购上述产品。 请各市州药招办尽快向所属医疗机构转发该通知,遵照执行。 本通知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0一0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