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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中药饮片配送企业遴选项目标前询问事项答疑说明

所属项目: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院

发布时间:2020-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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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中药饮片配送企业遴选项目标前询问事项答疑说明
信息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发布时间: 2020年06月19日 所属项目: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院标

项目名称: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中药饮片配送企业遴选项目

项目编号:FJBY-2019091(2)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娟 刘颖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820216/87957873/87872110-809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06月02日

本次变更日期:2020年06月19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中药饮片配送企业遴选项目

原公告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

三、更正事项、内容:

现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后接到潜在供应商询问相关事项答疑说明如下:

(1)招标文件第32页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7、评标方法和标准—①技术商务部分(F1)评分—评标项目“16、质检设备”,“评标方法描述”为“投标人所投药品生产厂家具备的质检设备的数量”,“评审材料”要求为“提供投标人自有的非租赁的质检设备的采购发票复印件(须体现质检设备名称)”。“评标方法描述”和“评审材料要求”表述不一致。

“评审材料”要求表述应与“评标方法描述”一致,修正为:“提供投标人所投药品生产厂家自有的非租赁的质检设备的采购发票复印件(须体现质检设备名称)”

(2)本项目招标文件蜈蚣的规格“条”修正为 “kg”,并按“kg”报价。

(3)关于样品:统一包装材料即8号封袋无法容纳200g的样品,8号封袋装满即可。

以上相关内容请潜在供应商按答疑说明内容理解。因该答疑说明未修改招标文件内容,且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其他内容不变。潜在投标人若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本公告发出后一日内向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说明,未提出书面说明的,视为认同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

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9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闽侯县闽侯上街国宾大道36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科长 0591-62099357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3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范娟 刘颖0591-87820216/87957873/8787211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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