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DZB[GK]202303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药饮片配送企业遴选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1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公开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既属于药品生产企业又是药品经营企业的,须提供: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GMP证书》、《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②书面承诺本项目配送的所有药品均由固定三家药品生产厂家生产(国药准字号药品除外);③除投标人自身外其他二家所投药品生产厂家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④所投药品生产厂家的药品唯一合作意向书。2、投标人仅属于药品经营企业的,须提供: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②书面承诺本项目配送的所有药品均由固定三家药品生产厂家生产(国药准字号药品除外);③所投药品生产厂家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④所投药品生产厂家的药品唯一合作意向书。注: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公章。”现修改为:“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既属于药品生产企业又是药品经营企业的,须提供: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②书面承诺本项目配送的所有药品均由固定三家药品生产厂家生产(国药准字号药品除外);③除投标人自身外其他二家所投药品生产厂家的《药品生产许可证》,④所投药品生产厂家的药品唯一合作意向书。2、投标人仅属于药品经营企业的,须提供: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②书面承诺本项目配送的所有药品均由固定三家药品生产厂家生产(国药准字号药品除外);③所投药品生产厂家的《药品生产许可证》;④所投药品生产厂家的药品唯一合作意向书。注: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公章。”
二、原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技术商务项(F2×A2)满分为84分”现修改为“技术商务项(F2×A2)满分为74分”。
三、原招标文件第四章中“1、主要技术(服务)要求响应情况:根据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一) “四、其他事项”第2点,附表2“中药饮片品种目录”中所有内容提供逐条点对对应答进行评分,投标人无某个品种的,应在应答中备注“无此品种”,每缺一个品种的扣0.5分,扣完为止(与目录中的品种要求不一致的,视为缺品种;投标品种数量低于目录品种总数的80%的按无效报价处理)。投标人提供的“中药饮片品种目录”中所有内容提供逐条点对对应答。”现修改为“1、主要技术(服务)要求响应情况:根据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一) “四、其他事项”第2点,附表1“中药饮片品种目录”中所有内容提供逐条点对点应答进行评分,投标人无某个品种的,应在应答中备注“无此品种”,每缺一个品种的扣0.5分,扣完为止(与目录中的品种要求不一致的,视为缺品种;投标品种数量低于目录品种总数的80%的按无效报价处理)。投标人提供的“中药饮片品种目录”中所有内容提供逐条点对点应答。”
四、原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招标人将提供中药饮片样品目录表(100个品种,其中序号1-40为必评品种;序号41-100为抽评品种,抽评品种数量为20个,即开标后在序号41-100中随机抽出20个品种计算抽评品种的报价得分。),投标人应对其中每种中药饮片进行报价(报价规格详见第七章“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不得漏项,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投标无效。),单品种只报一个价格,为一次性报价。以上所有品种的投标报价将按“a.必评品种价格得分评标办法”及“b.抽评品种价格得分评标办法”进行计算得出各投标人的价格部分得分。”现修改为“投标人须提供中药饮片品种目录中序号1-序号100共100个品种作为本次投标样品(样品除草药类以外每种不少于200g,草药类装满8号封袋即可),其中序号1-40为必评品种;序号41-100为抽评品种,抽评品种数量为20个,即开标后在序号41-100中随机抽出20个品种计算抽评品种的报价得分。投标人应对其中每种中药饮片进行报价(报价规格详见第七章“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不得漏项,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投标无效。),单品种只报一个价格,为一次性报价。以上所有品种的投标报价将按“a.必评品种价格得分评标办法”及“b.抽评品种价格得分评标办法”进行计算得出各投标人的价格部分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注:上述公开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涉及地方均作相应变更。
更正日期:2024年01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其他事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本更正公告与公开招标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请各投标人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中药饮片配送企业遴选项目标前更正通知》(详见本更正公告附件)盖章并扫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回传至福建顺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电子邮箱(fjsdzb@163.com)或者盖章并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送至福建顺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逾期未回传或送达的视同知悉、认可本更正公告及更正通知的所有内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闽侯上街国宾大道363号
联系方式:陈主任0591-235103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顺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2号楼2层203单元
联系方式:林炜、杨淑芬、杨文、刘采霞/0591-87959580、189502198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炜、杨淑芬、杨文、刘采霞
电 话: 0591-87959580/18950219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