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陕西省物价局《关于核定部分呼吸解热镇痛和专科特殊用药等药品补充剂型规格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陕价商发【2013】23号)》等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需对部分入围药品的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144个县级及以上药品集中采购入围药品和1个基层医疗机构统一采购中标品种的临时零售价高于政府最新零售价格,需下调零售价,入围价按最新零售价统一扣除顺加差率计算。
二、零售价上调品种纳入动态调整。
三、对本次价格调整如有异议,请于2013年3月13日16时之前提出书面申诉或投诉。未及时提出申投诉的,将按省药品“三统一”办公室审定意见对采购平台价格进行更新。
附件:需调整入围价与临时零售价的入围品种清单
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
2013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