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药采联办〔2010〕7号关于停止部分药品上网采购并给予不良记录的通知
信息来源: 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10年01月27日 所属项目: 各市州药招办、省直及中央在川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09年第4期药品质量公告》北京京丰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格列吡嗪片(规格5mg)连续四批次有关物质不合格、成都天台山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奥美拉唑肠溶胶囊(规格20mg)连续三批次含量测定不合格。依据《四川省药品等上网交易生产经营企业不良记录管理办法》第八条(二)和《四川省基本药物采购配送管理办法(试 行)》第二十七条(二)的相关规定,对北京京丰制药有限公司及成都天台山制药有限公司进行如下管理: 一、从我省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目录中取消北京京丰制药 有限公司的格列吡嗪片(规格5mg)及成都天台山制药有限公司的奥美拉唑肠溶胶囊(规格20mg)的上网销售,同时取消上述品种在我省本轮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资格,且上述品种三年内不得再参加四川省基本药物的集中采购工作。 二、对北京京丰制药有限公司及成都天台山制药有限公司两家企业作不良记录一次。 请各市州药招办尽快将该通知转发所辖医疗机构并遵照执行。 本通知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