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药品生产企业:
《鹰潭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联合议价目录(2017版)》在鹰潭市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联合体议价公告(1号)以附件方式进行了公示,现补充公告如下内容。
一、公示期自2017年8月12日至16日。
二、原则上我市药品联合议价目录除在我市议价目录上报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匹配生产企业后漏项外,其他情况不再作增补。如对议价目录内容有异议,请于8月16日18:00前以书面加盖单位公章形式,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后,交到鹰潭市药品集中采购联合体议价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鹰潭市经济大厦D705室)、或传真至0701-6216926,逾期不予受理。
鹰潭市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
联合体议价采购领导小组
2017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