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药品检验研究院、省内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
自我局发布湖南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以来,我局收到相关起草单位反馈意见,在全面梳理和核对的基础上,对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第一批至第七批)在编辑、校对中出现的差错进行了更正。为保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第一批至第七批)的正确实施,现将勘误表予以印发,请辖区内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和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希望各相关单位在执行“湖南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过程中,对发现的相关问题及时反馈至湖南省药品检验研究院中药配方颗粒办公室(联系人:文庆,联系电话:0731-82291812,电子邮箱:28129517@qq.com,通信地址:长沙市芙蓉区八一路60号)。
特此通知。
附件:1. 湖南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第一批至第七批)勘误表;
2. 经勘误的湖南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30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