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相关药品价格调整和申报挂网等相关规定,第四批企业申报处理意见公示期内,收到7个药品再次申诉,现对不涉及申诉的处理意见予以公布,并于2021年1月14日导入平台供全省医疗机构采购。另对申诉期内再次申诉的处理意见和新申报的处理意见予以再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月9日-2021年1月13日,再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于2021年1月14日导入平台供全省医疗机构采购,不再另行公布。
申诉质疑材料接收邮箱:gansuypzb@163.com。
省公共资源交易局联系方式:赵老师 0931-2909381
省医保局政策咨询联系方式:马老师 0931-8127135
附件:1.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相关药品新申报价格和申诉处理意见公布表(第四批).xlsx
2.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相关药品新申报价格和申诉处理意见再公示表(第四批).xlsx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