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海南省医疗机构药品备案采购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省药品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2009年海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已告一段落,各有关医疗机构已经开始网上采购中标目录中的药品。但部分医疗机构临床用药需要的药品由于各种原因未在中标目录中。为完善我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满足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药需求,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进行药品备案采购工作。为规范药品备案采购行为,维护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2009年《海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精神,我办组织制定了《海南省医疗机构药品备案采购实施方案》,并报领导小组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已同时在省卫生厅网站上公告),请遵照执行。
海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一O年三月一日
主题词:卫生 药品 采购 通知
抄送:海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海南省卫生厅办公室
2010年3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