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药采发〔2015〕47号
各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经营企业:
为了规范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变更工作,节省办理时间,提高工作效率,我中心将集中受理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变更申请,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流程前来办理,其他时间概不受理,望大家周知并相互告知。
一、 办理时间
每周四下午3:00-5:00。
二、办理地点
包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楼2楼219房间(业务受理室)。
三、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
包头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信息网(http://www.btypcg.com.cn)查看和下载。
包头市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
网上集中采购服务管理中心
201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