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卫生局,自治区药采中心:
2013年初开始,由于全国甲巯咪唑原料不足等原因,我区医疗机构药品器械网上采购平台中药品采购系统和基本药物采购系统中甲巯咪唑的中标企业均无药品供应,导致我区甲巯咪唑临床供应短缺,影响了患者的用药。
针对全国多地反映甲巯咪唑供应不足的问题,国家卫计委协调北京燕京药业有限公司于今年7月开始组织定点生产甲巯咪唑,以缓解临床供应短缺。为保证我区甲巯咪唑的供应,按照国家卫计委的要求,我区积极协调,指定配送企业开展基层医疗机构甲巯咪唑的采购和供应工作。近期经国家卫计委和国家工信部协商,国家卫计委指定的甲巯咪唑生产企业北京燕京药业有限公司每月可生产甲巯咪唑1亿片,能够满足市场需求。为保证我区各级医疗机构的用药需求,现就做好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甲巯咪唑的采购和供应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仍按照自治区药采办《关于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甲巯咪唑采购和供应的通知》(内药采办字〔2013〕15号)要求,做好甲巯咪唑采购和供应工作。
二、县级县以上医疗机构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器械集中采购平台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系统采购甲巯咪唑(规格为5mg,装量为100片/瓶),并统一执行4.26元/瓶的购进价格。
三、各盟市卫生局要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采购甲巯咪唑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于恶意采购囤积的医疗卫生机构要严肃查处。同时督促各级医疗机构按照要求及时结算货款。
四、自治区药采中心按照采购相关要求,及时开通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平台,保证甲巯咪唑能够正常供应,同时做好甲巯咪唑在基本药物和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系统中的运行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
五、北京燕京药业有限公司指定内蒙古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为自治区甲巯咪唑唯一配送企业。内蒙古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要积极组织货源,与相关医疗机构签订购销协议并将药品及时配送到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同时对自治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甲巯咪唑的药品质量和配送承担第一责任。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联 系 人:霍威嘉
联系电话:0471—4966290
内蒙古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进东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达尔登北路22号
联系电话:0471—6656862,15148009966
电子邮箱:yangjd@jzteyao.com
附件: 操作手册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
201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