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配送企业:
为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货款结算工作,需要相关配送企业报送基本药物货款结算账户信息,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结算平台货款结算账户信息及结算负责人授权书(见附件)
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加盖企业公章)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加盖企业公章)
二、报送程序
配送企业按要求填写授权书及账户信息表,于2012年4月27日前将所有材料递交至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并登陆采购结算平台,维护结算账户信息。
三、报送要求
配送企业基本药物货款结算账户信息是开展基本药物货款结算工作的重要依据。请各相关配送企业按照附件所列内容如实、规范、准确填写,由配送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基本药物货款结算账户要求为企业账户,个人账户不能用于结算。为方便货款支付管理,减少转账时间,建议企业提供中国农业银行的账户为宜。配送企业如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账户信息或信息有误,将无法及时收到基本药物采购货款。
联系人:武剑飞 联系电话:0351-5271191
地址:太原市文源巷6号(卫生厅事业单位办公中心209房间)
附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结算平台货款结算信息及结算负责人授权书.doc
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