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级以上医疗机构,
为了解药品和医用耗材阳光采购项目的开展情况,掌握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配送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医疗卫生行业廉政建设工作,严格执行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政策,我中心决定对旗县区级以上医疗机构相关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6年10月25日—2016年10月28日。
二、检查人员
药采中心工作人员。
二、检查内容
内容详见《2016年包头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检查方案》。
包头市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
网上集中采购服务管理中心
2016年10月10日
2016年包头市药品和医用耗材
集中采购检查工作方案
2016年1月份自治区启动了2014年第一批医用耗材限价采购工作,同年3月份启动了2015年第二批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目前,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即将开始,为了解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进程,及时发现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动和规范我市药品和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工作,市药采中心决定对旗县区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相关工作检查,为确保检查取得实效,特制订本检查方案。
一、检查原则
统一组织,统一安排,网上监管和实地检查相结合,规范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
二、检查范围
旗县区级以上医疗机构
三、检查内容
(一)药剂科
1.是否按要求与药品经营企业签订药品采购购销合同和廉洁购销合同;
2.是否开展药品和常用低价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工作;
3.随机抽查40种药品进行网上核对。
(二)器械科
1.是否按要求与医用耗材经营企业签订医用耗材采购购销合同和廉洁购销合同;
2.是否开展2014年第一批医用耗材限价采购和2015年第二批医用耗材阳光采购项目网上集中采购工作;
3.随机抽查20种低值医用耗材,10种高值医用耗材进行网上核对。
四、检查组人员组成
市药采中心工作人员:贾荣、李晓燕、刘晓炜、殷向宏、李利敏、王焱坤、白雨燕、苏荣。
五、检查方法
(一)现场查看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相关文件、资料等,了解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中存在的问题;
(二)实地抽查记录部分药品和医用耗材产品;
(三)核查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购销合同和廉洁购销合同备案情况。
六、检查要求
各单位要重视此次检查,按照检查内容提供相关资料,配合做好检查相关准备工作,如实反映本单位实际情况,检查组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逐项开展督导检查,汇总检查结果形成书面检查报告。
七、检查日程
(一)检查时间:10月25日-10月28日
(二)检查顺序:
第一组 :李利敏、刘晓炜、李晓燕、苏荣
检查时间
检查机构
10月25日
包头市中心医院、包头市第八医院
10月26日
包头市第三医院、包头市蒙医中医医院
10月27日
包头市第六医院、一机医院
10月28日
包钢集团第三职工医院
第二组:贾荣、殷向宏、王焱坤、白雨燕
检查时间 | 检查机构 |
10月25日 | 包头市第四医院、包头市眼科医院 |
10月26日 | 北方医院、包头市肿瘤医院 |
10月27日 | 包医一附院、包医二附院 |
10月28日 | 包钢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