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启动全省基本药物(2014年)及常用低价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鄂卫生计生通【2015】1号)和《利川市基本药物(常用低价药品)目录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利卫生计生发【2015】1号)、《利川市常用低价(补充)药品品规遴选及议价工作方案》(利卫生计生文【2015】117号)等文件精神,《利川市医疗卫生机构常用低价药品品规目录(第一批)》,经各医疗卫生机构初选,10月20日市卫生计生局组织联合体专家组遴选已确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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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