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药采联办〔2010〕9号关于公布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送企业的通知
信息来源: 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10年01月27日 所属项目: 四川2009年基药标,四川2010年增补基药标 各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四川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送企业申报公告》(川药采联办〔2010〕4号)及《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卫药政发〔2009〕78号)、《四川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意见》(川卫办发〔2009〕644号)和《四川省基本药物采购配送管理办法(试行)》(川卫办发〔2009〕680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对符合条件的499家配送企业的资质进行了审核,现公布我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送企业,并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2010年度四川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送企业名单(见附件) 2、本次公布配送企业的配送周期为一年。未进入该目录的企业的不得参与本采购周期四川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送工作。 3、各上网医疗卫生机构只能在本附件中选择配送企业配送本单位中属于国家基本药物(含四川省基层补充药物)的药品。 4、本通知从2010年2月5日起正式执行。 附件:2010年度四川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送企业名单 附件下载请到:http://218.6.245.53:7080/bid/modules/article/View.jspid=1264583685765u14 二0一0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