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华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共同体药品价格谈判实施细则(第二批)》,现对金华市药品集中采购(第二批)药品价格谈判予以通知。
1、谈判时间:2017年8月7日上午7:30起
2、谈判地点:金华市婺城区人民东路365号金华市中心医院行政楼9号楼
3、每家企业谈判人员不得超过2人,被委托人必须到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4、上午7:30到场的序号为:1-48、156-207、310-370;
上午9:30到场的序号为:49-72、208-228、371-390;
/下午1:00到场的序号为:73-127、229-281;
/下午3:00到场的序号为:128-155、282-309;
注:序号为谈判药品目录中的序号
5、未按时到场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
金华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共同体委员会
2017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