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2021年2月7日,甘肃省医疗保障局举办全省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线上培训班。各市(州)、县(区)医疗保障局药品招采、医保经办及各级定点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医保工作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同步参加了线上培训。
培训班上首先学习解读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精神,要求各级医保部门、医疗机构要坚定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改革信念,全面推进我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同时对《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的实施意见(试行)》(甘医保发〔2020〕97号)进行了解读,详细讲解了结余留用工作流程,明确了任务分工,要求各统筹区尽快将第一批国家集采工作中结余留用资金拨付至医疗机构,发挥医保基金激励约束作用,促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可持续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