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上网的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关于调整规范药品和医用耗材签订挂网服务合同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药招办〔2007〕82号)的规定,每年3月1日-31日为本年度药品、医用耗材签订合同、缴纳信息服务费的时间。按照省药招办工作安排,目前正在进行已挂网药品限价统一中药品价格公示,为了方便企业,便于工作统一安排,决定将2008年度上网药品签订挂网服务合同的工作与统一限价确认工作一并办理,具体办理时间另行通知。请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相互转告,及时上网查看有关信息。 四川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监督管理中心 2008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