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北京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集中议价目录》品种投标报价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北京医药集中采购信息网 发布时间: 2010年09月08日 所属项目: 2009年北京市标 各有关单位:
根据《2009年北京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细则》的规定,2009年北京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集中议价目录》即将进入投标报价阶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议价目录》品种投标报价
(一)时间安排
2010年9月10日9:00—17:00,请投标人登录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网站(www.bjmbc.org.cn)右上角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图片显示为“医药集采系统”)中的“投标报价系统”,用本次药品集中采购开始时领取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2009年北京市药品集中采购《集中议价目录》——集中议价项目”系统(如密码已经更改,请使用更改后密码),点击“议价报价”对《集中议价目录》品种进行报价。
(二)注意事项
1、开标后将对投标药品的合法来源进行审核。凡不具备《生产企业授权书》的投标药品以及重复投标药品,均作为废标处理。
2、请投标人按照系统注明的包装单位进行报价。
3、投标人可在不高于投标报价上限的范围内调整报价。在9:00—15:00报价时段内,点击“相关报价”可查看同一评审层次的同药品名称同剂型下所有品种的投标报价及报价时间。在15:00—17:00报价时段内,投标人仅能对本企业的投标品种进行投标报价。
4、为方便投标人区分设定固定值成交参考价品种和使用动态值成交参考价品种,系统设定如下提示:使用动态值成交参考价品种始终为黄色底色。设定固定值成交参考价品种,当报价高于固定值成交参考价时,品种显示为红色底色;当报价符合固定值成交参考价时,品种显示为白色底色。
5、同生产企业同品种不同剂型规格包装间的报价应保持合理比价关系,否则采购人有权予以废标。
二、《集中议价目录》中属于短缺药、低价药品种直接挂网报价
(一)时间安排
2010年9月10日9:00—15:00,请投标人登录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网站(www.bjmbc.org.cn)右上角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图片显示为“医药集采系统”)中的“投标报价系统”,用本次药品集中采购开始时领取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2009年北京市药品集中采购《集中议价目录》——直接挂网项目”系统(如密码已经更改,请使用更改后密码),点击“挂网报价”对短缺药和低价药品种进行报价。
(二)注意事项
1、“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公布《2009年北京市医疗机构药品(短缺药、低价药)集中采购成交候选品种目录》的通知”(京卫药械字[2009]115号)和“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公布《2009年北京市医疗机构药品(公开招标目录一)集中采购中标(成交)候选品种目录》等有关目录的通知”(京卫药械字[2010]9号)中公布的短缺药、低价药成交候选品种不再报价。
2、直接挂网报价须符合药品价格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应给医疗机构留有合理的加价率。
三、部分延用《公开招标目录一》中标成交结果品种
根据《2009年北京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细则》和2010年6月5日发布的“关于确认2009年北京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公开招标目录二》和《集中议价目录》品种投标信息的通知”要求,《公开招标目录一》品种中标人递交了《承诺函》,承诺在《公开招标目录一》已中标成交品种,以同样中标成交价格参与《集中议价目录》集中采购的,延用《公开招标目录一》中标成交结果(见附件),无需参加本次报价。同时,除承诺的《公开招标目录一》已中标成交品种外,该品牌剂型(以《2009年北京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细则》规定的合并后的剂型为准)下所有其他规格品种不再参加集中采购。
投标报价过程中,请所有投标人随时关注网站通知,保持通讯畅通。
特此通知。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二○一○年九月九日
(附件下载说明:点击鼠标右键,选择“目标另存为”,即可下载到本地硬盘中)
附件: 延用《公开招标目录一》中标成交结果品种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