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开展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新增阳光挂网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经专家论证和公示,现将2020年药品集中采购动态调整第四批药品价格平台调整及部分药品应急挂网结果予以公布。
一、基本情况
按照甘肃省2020年药品集中采购动态调整相关政策规定,由集采平台调入阳光平台的2个,进行价格调整的21个,企业自主申请降价1个,甘陕联盟2021年度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未中选药品恢复交易资格1个药品,具体结果见附件1。
二、结果执行
公布的结果自2021年12月6日起执行,其中调入集采平台的药品须在15个工作日内建立覆盖全省的配送关系。
三、部分药品主动申请降价
根据企业申请,现对企业主动申请降价的5个药品予以公布,调整价格自2021年12月6日执行,见附件2。对于企业主动降低价格、承诺按全国最低价或某一较低价格销售的,医疗机构按照不高于承诺价采购(可等于承诺价)。申报企业要按照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和阳光采购平台的相关交易规则,及时做好医疗机构的采购及议价应答,确保临床使用。
四、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休息。
业务咨询电话:0931-2909192、2909266、2909381。
电子邮箱: gansushuju@163.com。
监督电话:0931-8127135(省医疗保障局)。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