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新钢公司中心医院:
为进一步做好2016年我市药品的统一管理工作,实施好市级公立医院药品配送企业统一遴选评标工作,经研究,拟组建我市公立医院药品统一配送企业招标评审专家库,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要求
(一)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遴选评标中能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二)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3年,具有专科(含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精通专业业务,熟悉配送企业情况,在其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
(三)熟悉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理论知识,能胜任政府采购评审工作;
(四)年龄不超过55周岁,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政府采购评审工作,并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五)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二、请各医院于9月14日前按照“各单位推荐公立医院药品配送企业招标评标专家库专家分配表”要求,报送本单位专家,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6437700,同时将电子版发至dyy669@163.com。联系人:廖嫄,6437700。
附件:1.新余市公立医院药品配送企业招标评审专家推荐表
2.新余市公立医院药品配送企业招标评标专家库专家分配表
附件.doc
新余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