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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甘肃省关于公示2021年第五批药品新增阳光挂网形式复核结果的通知

所属项目:2016年甘肃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

发布时间:202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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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各医疗机构,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开展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新增阳光挂网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现将2021年第五批药品新增阳光挂网复核结果予以公示。

一、2021年第五批药品新增阳光挂网复核结果公示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15日24时共有463个药品申请新增阳光挂网,经形式审核符合挂网条件药品278个;不符合挂网条件药品184个,放弃挂网1个;2020年药品集中采购动态调整撤废药品1年内不接受挂网申请;未上报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的企业产品暂不接受挂网申请。

(二)价格信息

价格信息由企业申报,按照诚实守信原则,以企业申报的全国最低九省价格和承诺价格作为拟采集的价格参考数据;企业申报价格高于已中标挂网同品种同质量层次其他药品或明显异常的价格不采集,拟采集价格标识为“/”。

二、公示要求

(一)公示期:2021年12月28日至12月30日。

(二)公示期间提交材料的要求

1.新增药品补充价格数据。按照承诺制申报原则,企业提供电子版勘误材料。未在公示期提交价格申请的,进入平台后,不再进行价格的补充与勘误。

2.基本信息勘误。提交电子版药品注册批件信息或药品说明书等证明材料。

3.提交质疑材料。公示期内,对拟新增挂网药品、价格平台调整药品有异议的,请提交电子版质疑材料并提供相关电子版举证材料。

(三)企业提交补充资料和申诉质疑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0日18时。

(四)所有申诉质疑材料制做成1个PDF文件(命名为“申诉质疑企业名称+药品名称+规格”)上传到指定邮箱,未按规定上传材料的不予受理,造成企业损失的自行承担后果。

三、企业信用评价相关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27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已注销账号重新按照新增程序申报的企业进行一致性复核,现将符合条件的13个药品和医用耗材守信承诺新增企业予以公布,具体见附件(附件2)。因未提交信用承诺书注销账号的企业申请企业账号及新增产品挂网可参考《关于医药企业提交信用承诺书相关事宜的通知》(甘交易医字〔2021〕128号)申报。

四、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休息。

业务咨询电话:0931-2909385、2909266、2909192、2909381。

电子邮箱: gansuYPxzYG@163.com

监督电话:0931-8127135(省医疗保障局)。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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