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本药物配送企业:
为保障医疗机构临床用药需求,根据省药械集中采购领导组办公室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将我省2015年基本药物招标中流标无企业供货但临床必须的药品品规实行集中打包采购供应,现公开征询供货配送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打包采购供应品规
依据临床需求,经组织专家对2015年山西省基本药物集中招标中未中标或因故无法保障供应的药品品规进行了评审遴选,共有156个市场供应短缺、临床必须的药品品规纳入本次集中打包采购范围,其中无企业投标品规125个,有投标但无企业中标品规31个(具体品种名单见附件1)。
二、采购价格
集中打包采购的药品实行配送企业在限价范围内自主报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立医院按需求自主选择阳光采购。
(一)无企业投标药品品规的限价原则:不超过生产厂家供货增值税发票价顺加10%,且不得与广东省药品交易所当期挂牌价有明显差异(不超过5%)。
(二)有投标但无企业中标品规的限价原则:不超过该品规药品原投标企业中的最低报价。
三、供应期限
从签订打包采购供货承诺之日起至我省本轮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基本药物)招采期限截止之日。
四、申请打包配送企业资格条件
打包采购配送选择省内综合实力强的大型药品经营企业,符合以下4项条件的山西省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均可报名参加:
(一)承诺保证156个药品品规的供应配送;
(二)注册资金5000万元以上;
(三)仓库面积达5000平方米以上;
(四) 基本药物配送覆盖全省7个以上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经遴选确定的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承诺及时足量供货,否则,取消其山西省基本药物配送企业资格。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申报资料
(一)时间:2016年2月 18日——2月25日;
(二)地点:省药械采购中心政务大厅(太原市长风街泰瑞国际一层)
(三)申报资料:
1.配送企业的书面申请和保障供应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2.企业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3.集中打包药品报价表(填报格式见附件2)。
山西省卫生计生委
2016年2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