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医疗保障局,各师市医疗保障局,各医药机构机构,有关药品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关于调整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品种执行时间的通知》安排,现对2025年度各批次中选产品执行时间进行调整(见附件),采购周期在上半年期满的,执行时间统一至2025年6月30日;采购周期在下半年期满的,执行时间统一至2025年12月31日。协议期满产品实际执行时间以国家或联盟接续安排为准,新批次中选结果执行前优先执行原集采中选结果,相关企业保留中选资格,医药机构自主签订补充协议。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兵团医疗保障局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