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配送企业遴选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1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BY-【CS】2020072-1
项目名称: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配送企业遴选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采购标的 | 主要技术(服务)要求 | 数量 | 服务期 | 合同包预估金额(万元) | 磋商保证金(万元) |
1 | 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遴选 |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1项 | 3年 | 3000.00 | 15.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成交(入围)供应商能按医院采购计划(品种、规格、数量)在72小时内送至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指定地点(仓库或药房),急需品种4小时内配送到位,并能保证一周内多次配送。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响应文件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磋商响应供应商须提供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和《药品GMP证书》复印件。2、磋商响应供应商须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生产企业,须提供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生产企业批文复印件。3、磋商响应供应商须提供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磋商响应供应商中药配方颗粒在福建省临床试用的批复复印件。(注:以上资格条件国家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磋商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并附以下专项证明材料: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负责本项目主要人员名单列表及名单内所有人员的学历证书复印件或职称证书复印件。③磋商响应供应商自行对开具合法增值税发票进行书面承诺原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13日 至 2020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3室)
方式: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2室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方式:到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2室报名获取;或汇入相应的金额到本投标邀请提供的账户上,并将汇款底单复印件及所需获取的招标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和公司地址标注后发至本招标代理公司邮箱(1935323708@qq.com)。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7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1月2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办理报名手续)事宜:
(1)购买采购文件事宜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0591-87872110-802
电子信箱:1935323708@qq.com
(注:非采购文件购买事宜,请联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购买采购文件方式:
A.现场办理购买采购文件事宜的供应商,可至我司办理书面报名登记。
B.采用邮件方式办理购买采购文件事宜的供应商,务必先电话联系。按照本项目相关网站上发布的采购公告提供的我司银行账号等信息,转账相应的标书款至我司账户,同时将转账底单截图及贵公司相关信息(含公司名称、联系人、手机、公司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公司地址、纳税人识别号、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及采购文件编号等)编辑完整并发邮件至我司的电子信箱。
开具发票事宜:
我公司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供应商(除发票抬头为个人或政府部门等无税号单位外)购买采购文件或缴纳中标(成交)服务费若需开具发票,须提供与供应商公章一致的单位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若采用转账方式的,应在转账时备注供应商纳税人识别号(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若因未及时提供或提供错误信息造成的开票问题,我司概不承担责任(不提供换票或补票等服务)。
投标(报价/谈判/磋商/协商)保证金退还事宜:
供应商制作投标(响应)文件时,应将《退回保证金说明函》(含清晰准确的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另册制作一套并加盖公章装在一单独的信封内密封提交。中标(成交)人签订合同后将合同原件(或加盖公章及骑缝章的复印件)及《退回保证金说明函》(含清晰准确的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送至或邮寄至我司退回保证金(不接收传真件)。否则由此造成保证金无法及时退还的,我司概不承担责任。
关于供应商名称: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时供应商的单位名称应与购买采购文件(办理报名手续)登记的单位名称完全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我司将拒绝接收投标(响应)文件。保证金出账账户名称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否则将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附账户信息
购买采购文件及代理服务费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福州米罗街支行 |
银行账号:13111401040000800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闽侯上街国宾大道363号
联系方式:王科长 0591-620993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3室
联系方式:范娟 刘颖0591-87820216/87957873/87872110-8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娟 刘颖
电 话: 0591-87820216/87957873/8787211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