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药品、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分类挂网采购工作细则(暂行)》和《关于开展自治区、兵团阳光挂网和新冠病毒诊疗药耗紧急挂网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关于自治区药品、医用耗材阳光挂网信息公示的通知》内容,目前已完成相关企业信息、承诺函及产品价格等信息澄清与质疑的处理工作,现将处理情况予以公开(详见附件)。
对此次公开的澄清与质疑处理结果信息原则上不再做二次受理。如确存在审核处理操作有误的情况,请相关企业必须提交充分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以PDF格式提交至指定邮箱(ylypcg@163.com)。
质疑系长期行为,如对有关产品质疑,可在招采子系统动态调整“长期质疑”模块中提交质疑申请。
特此通知。
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