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各医疗机构:
按照《关于将原定点生产的部分品种纳入医疗机构急(抢)救药品并直接挂网采购的公告》的要求,我们对相关企业申报的企业和产品资质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并要求如下: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7个工作日,自2017年9月27日至2017年10月11日。
二、质疑方式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企业,请于公示期内,由被授权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书面申诉(或投诉)材料,加盖公章后一并递交至我中心。请申诉(或投诉)企业务必提供详实的证明材料,不得恶意投诉,否则按提供虚假材料处理。
三、受理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与蔚山路(南环城路)交会处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B1层9号窗口。
四、联系电话
0431-81866937、 81866987
附件:部分定点生产品种纳入急(抢)救药品的资质审核结果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