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各医疗机构:
依据《关于原定点生产的部分品种纳入医疗机构急(抢)救药品直接挂网采购范围及加强国家定点生产药品供应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吉药采办发〔2017〕3号)。为保障吉林省各医疗机构急(抢)救药品的临床供应,现将原定点生产的部分品种纳入我省医疗机构急(抢)救药品,并进行直接挂网采购。具体要求如下:
一、纳入直接挂网采购的药品
具体见附件。
二、申报企业
实行药品生产企业直接申报。生产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公司药品的经营企业、进口药品国内总代理视同生产企业。
药品生产企业是保障药品供应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履行药品采购“两票制”相关要求,保证药品供应。
三、领取账号和密码
未参加过我省药品招标(挂网)采购项目的企业,应登陆吉林省药械采购服务平台“进入药品系统”,点击“药品采购系统—药品招标(挂网)系统”,通过“企业注册”按钮,进行账号注册和申领。注册时,应真实、齐全填报相关信息,并打印《企业账号申请单》(不得重复申请)。已经参加过我省药品招标采购项目并领取用户名的企业,仍沿用原账号。
企业领取账号密码时,应由本企业员工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药品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及《账号密码申请单》(以上资料需要加盖企业公章原印章),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用户名和密码。
领取日期:2017年9月1日-2017年9月6日(周六、周日休息)
领取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与蔚山路(南环城路)交会处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B1层8、9号窗口。
四、递交申报资料
(一)申报材料的要求
参加本次药品直接挂网的企业暂不需要通过吉林省药械采购服务平台维护企业和产品信息。但需要企业向我中心递交纸质资质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企业资质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
(3)《营业执照》副本;
(4)《药品GSP证书》;
(5)2016年度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6)《严格执行药品采购“两票制”和“网上采购配送”承诺书》;
(7)《企业承诺函》。
2、产品资质材料
(1)《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进口药品需递交《进口药品注册证》。
(2)《药品补充申请批件》(批件内容有变更的需提供);
(3)《药品GMP证书》(进口药品不需提供)
(4)进口药品代理协议(进口药品国内总代理需提供)
(5)《药品质量标准》(试行标准过期的需同时提供试行标准转正受理通知书);
(6)《药品检验报告书》(最新批次省检、市检或厂检全检报告书且报告日期应2017年1月之后的);
(7)《药品说明书》原件;
(二)递交时间和地点
递交时间:2017年9月1日-11日(周六、周日休息)
递交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与蔚山路(南环城路)交会处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B1层8、9号窗口。
五、其他要求
参加本次药品直接挂网采购的企业必须对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为非中文材料,还需提供公证或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内容应包括中文翻译件与原文一致的字样。递交的每一页材料都必须加盖企业公章(原章),需“签名或印章”的材料必须签名或加盖印章。涉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企业,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企业递交的材料,均采用A4规格的纸张。所有递交的材料册均必须是左侧订书针装订(请使用两个以上订书针装订),不得使用回形针、曲别针、燕尾夹、抽杆夹。
本次递交的材料册,必须装入档案袋中(不得使用档案盒),档案袋尺寸为300mm×220mm,或近似大小。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31-81866936;0431-81866937
附件:纳入医疗机构急(抢)救药品的原定点生产品种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