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生产企业:
根据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山东省接续采购工作安排,经核实,现对部分药品拟中选结果进行调整,并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如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邮箱:zbsylbzjzbdjk@zb.shandong.cn)向山东省药品和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提出申诉并提供合法有效证据材料(相关材料须逐页加盖企业公章),逾期不再受理。
公示期:2022年6月20日至6月23日17:00。
联系电话:0533-2188253
山东省药品和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