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生产企业:
为实现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平稳接续,结合我省实际,现开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第二批、第四批协议期满各省接续采购中选情况调查摸底工作。
一、药品范围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第二批、第四批协议期满的43个品种(其中,第二批20个品种、第四批23个品种),详见附件1。
二、企业范围
参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第二批、第四批协议期满各省接续采购并中选的企业。
三、统计内容、时间
(一)相关企业在各省本轮接续采购(含根据所在省规定,直接续签企业)中选情况均在统计范围内,包括:中选省份、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包装数量、计价单位、中选价格等,详见附件2。
(二)统计时段截至2022年9月30日。
四、相关要求
各相关企业要认真梳理本单位在各省接续采购投标中选情况,做到不漏报、不瞒报,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并于10月17日下班前将附件2(盖章扫描件和电子版)通过邮件报至山东省药品和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3-2188253
电子邮箱:zbsylbzjzbdjk@zb.shandong.cn
山东省药品和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代章)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