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落实国家组织第四批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现就第四批国家组织集中采购药品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河北地区中选药品需申报,中选药品的规格包装需在《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后供应品种清单(GY-YD2021-1)》范围内。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其他地区中选药品、同品种非中选药品有意向在河北省挂网销售的也可申报。
二、申报内容
未在河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挂网交易的,需申报资质、价格并上传价格承诺函;已在河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挂网交易的,需重新申报挂网价格并上传价格承诺函。
企业登录河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网址:http://hbqc.udplat.com/)申报资质,进入“第四批国家集中采购项目”申报价格并上传价格承诺函。
三、申报时间
相关药品生产企业于2021年4月22日至4月25日完成资质、价格申报及价格承诺函上传工作。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愿放弃本次挂网资格。
附件:《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后供应品种清单(GY-YD2021-1)》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