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联合采购办公室《关于发布<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1-1)>的公告》(国联采字〔2021〕1号)要求,为做好我省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相关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药品目录范围
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后福建供应品种清单中的药品(具体详见附件1)。
二、产品申报时间
2021年4月9日至13日
三、网上信息填报
请中选药品生产企业及时登录福建省药械联合限价阳光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120.32.125.17:18080/),平台登录路径:打开网页链接→选择“药械企业”登录入口→选择“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系统”→进行登录操作→选择“挂网状态与价格动态调整”模块,按相关要求进行申报。
(一)已在我省挂网目录中的药品,通过平台“挂网状态与价格动态调整”模块进行保持挂网操作及价格确认。
(二)未在我省挂网目录中的药品,通过平台“企业基础资料申报”、“产品基础资料申报”模块填报并上传相关证明文件,基础资料申报后,通过平台“挂网状态与价格动态调整”模块进行申请挂网及价格申报(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附件:1.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后(福建省)供应品种清单
2.企业申报须知
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