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药采〔2013〕36号
有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你们提交的关于变更企业名称的申请收悉。根据河南省卫生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豫卫发〔2007〕24号)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经审核,广东林泰兴制药有限公司等7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名称变更申请有效,采购期间原企业应履行的一切责任和义务,均由变更后的企业承担。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7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名称变更对照表
2013年6月13日
抄送:省医药集中招标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各省辖市医药采购工作机构,各医疗机构。
附件:
7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名称变更对照表
用户名 | 原企业名称 | 更改后企业名称 |
S1022 | 广东林泰兴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罗特制药有限公司 |
S1179 | 广州星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星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S4217 | 云南生物谷灯盏花药业有限公司 | 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S3605 | 百善(唐山)药业有限公司 | 河北百善药业有限公司 |
S3136 | 广东八达制药有限公司 | S1059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S1059 |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J0340 | 深圳市三九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深圳华润三九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