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0〕2号)和《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19-2)》要求,为落实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要求,做好中选药品挂网工作,现就开展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补充挂网工作通知如下。
一、药品范围
属于《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内蒙古)中选品种表》,且未在我区挂网的药品(见附件1)。
二、报送要求
(一)由生产企业递交申报材料,采购价格为中选价格。
(二)申报材料包括业务受理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用户名密码领取函(见附件2)及企业资质及药品资质(见附件3)。
已在我区挂网的生产企业无需递交用户名密码领取函。
三、递交方式
按照网上受理的方式递交材料,相关企业按要求将资料整理后,加盖企业鲜章的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nmgyczxywsl@163.com)。
四、递交时间
2020年3月17日-3月24日。
联系人:温广月 联系电话0471-4966290
附件:1.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内蒙古)中选品种未挂网药品列表
2.企业领取用户名及密码委托函
3.申报材料要求及模板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