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各有关医疗机构,各有关药品生产企业、配送企业: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桂医保发〔2024〕3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医药采购平台药品挂网规则》(桂医保发〔2025〕32号)要求,对相关集采药品进行转出集采挂网调整,现就挂网衔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截至2026年1月31日协议周期已满、已完成约定采购量但尚未接续采购的集采药品,以及协议期内被新批次集采替代而中止执行的集采药品,共涉及9个批次38家企业44个药品(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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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批次集采文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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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药品(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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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药品带量采购实施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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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药品集团采购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广西药品集团采购(第二批)落地工作的通知(桂药采办发〔202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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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药品集团采购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十四省区“三高”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桂药采办发〔2022〕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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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药品集团采购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落地工作的通知(桂药采办发〔2022〕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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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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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药品集团采购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双氯芬酸等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采购和使用落地工作的通知(桂药采办发〔202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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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药品集团采购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京津冀“3+N”联盟药品集中采购结果落地工作的通知(桂药采办发〔202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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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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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药品集团采购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双氯芬酸等三批省际药品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桂药采办发〔202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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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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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做好陕西省级(省际联盟)部分药品集采协议期满连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桂医保函〔2024〕1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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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做好十六省(区、市)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结果落地工作的通知(桂医保函〔2025〕7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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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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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整要求
请相关企业于2026年2月28日前,登录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广西)(网址:https://ybwt.ybj.gxzf.gov.cn/#/unitLogin),通过“药品招标管理-集采产品专题-转出集采挂网申报”进行常规挂网申报,逾期未转常规挂网的产品将于清库时间结束后暂停挂网。
三、其他事项
药品清库时间为通知发布之日至2026年2月28日,请各医疗机构、相关企业联动做好药品库存和票据管理等相关配套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6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