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各药品供货商(配送企业):
为进一步满足公立医疗机构临床用药需求,降低虚高药价,切实减轻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负担,铜仁市药品耗材联合限价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关于动态增补我市药品集中采购目录的通知》精神,决定对采购周期内第二次增补的药品目录进行议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议价目录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领取时间及地点:本次议价目录实行集中领取,领取时间为2020年7月6日15时0分至18时0分,领取地点为铜仁市医疗保障局二楼会议室。请各供货商(配送企业)于2020年7月6日15时0分前到达铜仁市医疗保障局二楼会议室签到,领取人持本企业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领取议价药品目录(携带U盘),超过集中领取时间视为自动放弃。
(二)要求:参加药品议价的供货商应随时登录“铜仁市药品耗材结算系统”(网址https://tongren.udplat.org/)公告栏查看、处理发出的文件和澄清、补充、更正等通知内容,如因参加议价供货商未及时上网查询导致的后果,由供货商自己承担。
二、报送议价药品目录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送开始及截止时间:2020年7月8日上午9时0分开始,2020年7月10日上午9时0分截止。
(二)报送地点:本次议价采取系统报价,同时报送资质资料审核。系统报送网址为“铜仁市药品耗材结算系统”,资质资料报送地点为铜仁市医疗保障局三楼医药采购科办公室,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系统报价或报送资质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要求:1.供货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铜仁市药品耗材结算系统”对供货品种进行报价,供货商所报价格是指供应给医疗机构的供货价(包括配送费用)。2.供货商提供以下资格资料复印件,并按以下顺序编制目录、编制页码装订成册,提供的纸质资料应保证页码连续,不得缺页,不接受补充材料。具体资料要求如下:
(1)药品生产许可证
(2)《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书》
(3)药品注册批件(国药准字号)
(4)报价一览表(必须与系统报价一致)
(5)国家奖项药品证书、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创新药品(目录中标注的提供,需提供相关资料进行审核)
提供的纸质资料全部加盖公章,电子版需以U盘(用档案袋密封加盖印章)形式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至指定地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如因参加议价供货商没有按照通知及各类补充通知要求提交时间要求准时参与议价,或参加议价供货商提交的证明材料不全的,供货商所涉药品将失去议价资格。
三、议价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议价时间
2020年7月10日上午9时开始(参与议价的供货商应在上午9时0分前签到,逾期未签到的,视为放弃本次增补议价)。
(二)议价地点
铜仁市医疗保障局二楼会议室。
(三)报价要求
1.所报价格为最小制剂单位价格,报价使用货币及单位为人民币(元)。最小制剂单价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数。包装价统一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如超出小数点后2位,则只取后两位(不四舍五入)。供货商所报价格应等于或低于最小制剂单位拦标价,包装价格应等于最小制剂单位拦标价乘以包装转换比。
2.若本次议价成功的药品中,生产企业在全国其他地方的中标价格低于本次中标价格的,将执行全国最低价。供货商必须自其他地方挂网之日起1个月内,向铜仁市药品耗材联合限价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动申报,以全国最低价挂网执行。
3.同一品种剂量相同但表述方式不同的视为同一规格(如500ml与0.5L);同一规格所属同一剂型类但表述方式不一致的视为同一规格;对规格或剂型认定有争议的,由铜仁市药品耗材联合限价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认定为准。
四、议价方式
议价方式为现场公开议价,从报价系统中选取低于或等于拦标价的最低报价供货商中标。多家供货商对同一生产企业的单个药品以同等价格议价成功的,采取由生产企业委托配送函方式确定,一家生产企业对单个药品只能委托一家供货商配送,委托多家的无效。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56-5210709
铜仁市药品耗材联合限价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