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内各级公立医疗机构:
我市实行药品集中采购以来,提高了药品采购透明度,减轻了群众药品费用负担,有效降低了医保基金支出。为更好地满足临床需求,进一步优化我市药品集中采购目录,根据《铜仁市联合限价采购药品目录动态增补工作方案》(铜药联领发〔2020〕1号)文件精神,现就动态增补我市药品集中采购目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动态增补范围
本次动态增补应符合《铜仁市联合限价采购药品目录动态增补工作方案》中明确的采购药品目录动态增补范围,即:
(一)我市药品目录外的国家基药、国家医保目录药品。
(二)国家谈判药品及“4+7”扩围药品。
(三)我市药品目录外,通过国家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品。
(四)我市药品目录外,临床急需药品。
(五)我市药品目录内,同通用名但不同规格、不同剂型、不同质量层次的药品,根据临床确需纳入。
(六)国家创新药品、国家奖项药品。
二、工作要求
各公立医院要严格按照“实事求是、临床必需、按需而设、为用而采”的原则,结合动态增补范围,组织临床、药学专业人士讨论后提出优化药品目录的意见建议。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还应听取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意见建议,确保满足最基层医疗机构的用药需求。
三、报送时间
本次动态增补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4日18时,逾期不予受理。所提意见建议以书面形式填写附件(铜仁市动态增补药品集中采购目录征求意见表),经主要领导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与附件电子版一并发送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5210709
邮 箱:2190564110@qq.com
附件:铜仁市动态增补药品集中采购目录征求意见表
铜仁市药品耗材联合限价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