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局直局管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了做好2018年度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下称“麻醉药品”)购用计划的审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申报2018年计划前,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要对辖区内所有使用麻醉药品的单位进行现场审核,查看2017年度麻醉药品购进使用帐目与结余情况、陕西省特殊药品监管系统数据填报情况和医疗机构电子印鉴卡使用情况,督促用药单位做到帐物相符。各县市区卫计局完成现场复核后,以县市区为单位收集各单位的购用计划及相关附表于12月25日前向市卫生计生局上报审批,逾期不予受理。
二、各医疗机构麻醉药品购用计划原则上一年一次;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根据实际用量,一年可以申报两次计划,半年追加一次,第二次追加计划表(见附件2)于2018年7月10日前上报。
三、报批新年度计划时,同时上报2017年度全年麻醉药品电子印鉴卡平台最新一个月药品月报表截屏、卫生行政部门现场复核表(见附表3)和本机构麻醉药品安全管理使用自查报告。
四、请各医疗机构在 2017年 12 月30 日前将本单位过期、破损报废的麻醉药品(空安瓶、废帖)清理、登记好并报辖区药监部门后交由有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理,同时完成网上相关数据的维护。严禁私自违反规定进行处理。市卫计局或卫生临督机构将对过期、破损报废的麻醉药品销毁处制情况进行检查。
五、没有办理麻醉药品电子印签卡的单位,请附书面办理申请,市卫计局汇总后统一办理,今后无电子印鉴卡的单位不再审批相关药品。
附件:1.2018年度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计划表
2.2018年度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追加计划表
3.2017年度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使用情况现场复核表
咸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