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经营(配送)企业:
根据自治区、兵团执行广东省际联盟45个药品、国家第五批残缺规格药品、“2+N”省际联盟第二、三批药品中选结果的工作安排,现就中选产品挂网等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执行项目
(一)广东省际联盟阿莫西林等45个药品集团带量采购中选结果
(二)第五批国家集中带量采购药品残缺规格中选结果
(三)“2+N”省际联盟第二、三批药品中选结果
二、具体操作
(一)生产、经营(配送)企业注册、认证和信息维护
1.注册操作。相关中选企业及经营(配送)企业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网址:https://fuwu.xjylbz.cn/#/Index)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s://gwt.xjbtylbz.cn/hallEnter/#/)完成注册。
2.认证操作。登录“单位网厅”,在“我的服务大厅--角色认证”页面,选择相应角色完成认证。
3.数字证书申领操作。生产、经营(配送)企业在“单位网厅--数字证书”中填报企业数字证书签章等相关信息,申领数字证书(CA)。
特别提示:生产企业、经营(配送)企业首次进入招采系统需审核机构主账号基础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正常使用。经营(配送)企业首次进入招采系统需维护用户基础信息并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正常使用。
4.信息维护操作。生产、经营(配送)企业在登录招采系统后,分别在“资质库管理”中维护企业信息,并上传《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
5.生产企业完成信息维护工作后,选择“广东联盟45种药品”、“国家药品集采第五批”、“2+N联盟药品采购”项目,选择中选产品为新疆地区供货的品规,并确认、完善相应产品信息,为使后续采购工作顺利推进,请仔细核对后提交相关信息。
(二)生产、经营(配送)企业确认配送关系
生产企业进入“招标管理--配送方案结果管理”,在“配送方案点选”中完成配送企业点选,在“配送签约管理”中完成配送关系签订。配送关系建立后,在采购周期内应保持相对稳定,如有特殊情况可作适当调整。在医疗机构未签订合同的前提下,如需解除,双方可在“配送签约调整申请”中申请并确认,自行变更。
三、相关要求
(一)2022年2月28日前,请各相关中选企业完成产品确认及配送关系建立工作,同时积极组织货源,提前储备中选药品,确保药品在执行后及时足量稳定保障供应。
(二)企业操作步骤详见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操作手册》,如有操作疑问请在线咨询工程师。
联系方式: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于雅君(0991-8805076);
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欧努力、杨磊(0991-3552057);
兵团医疗保障局:宫秀亮(0991-4607069);
钉钉交流群:34135345、31068961、31190724、31444201;
QQ交流群:64045581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