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N”联盟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实施方案》(新医保﹝2021﹞36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N”联盟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要求, “2+N”联盟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N”联盟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拟中选结果公示(第四批)》,根据第四批公示期质疑及澄清处理情况发布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N”联盟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拟中选结果公示(第五批)》。
按照此次联盟集中带量采购相关文件规定,根据第五批公示结果,现对此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N”联盟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第四批)予以公告(见附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2+N”联盟联合采购办公室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