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挂网目录4月16日变更内容,莆田市药联体给予转发通知。
1、福建省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挂网目录4月16日变更内容涉及品规281个,其中包材由塑料瓶调整为玻璃瓶的品规1个;企业报价降低的品规11个;企业报价降低,最高销售限价调整,医保支付价调整的品规2个;取消挂网的品规6个;新增挂网的品规43个;医保支付价调整的品规113个;最高销售限价调整的品规3个;最高销售限价调整,医保支付价调整的品规78个;最高销售限价取整的品规23个;最高销售限价取整;医保支付价调整的品规1个。
2、最高销售限价有调整的,莆田市药联体内医疗机构对应目录相应调整,特别是His的销售价格。
3、福建省取消挂网的品规纳入莆田市药联体目录的剔除,不足的将来适时补充。
4、新增挂网的目录,莆田市药联体内医疗机构可以根据临床使用情况,急需的品种先行价格谈判和采购。莆田市药联体根据医疗机构申报使用情况,适时组织集中谈判,进一步降低价格。
5、允许未加入莆田市药联体的莆田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含民营)加入莆田市药联体,莆田市药联体将及时增补到莆田市联合限价阳光采购平台公布的医疗机构目录内。
莆田市药联体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