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疫苗生产及疫苗配送企业的质量主体责任,接受社会各界对疫苗配送质量监督,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通知》精神,现就中科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疫苗(二类)委托配送事项公示如下:
委托企业名称 | 委托企业注册地址 | 被委托企业名称 | 被委托企业注册地址 | 委托范围 | 委托配送 区域 | 委托配送合同 有效期至 |
中科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燕郊开发区迎宾路1155号 | 安徽颐华药业有限公司 | 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合肥医药健康产业园A区16号楼 | 人用狂犬病疫苗(地鼠肾细胞) | 安徽 | 2018.06.19 |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