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内各级公立医疗机构:
6月19日,铜仁市药品耗材联合限价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动态增补我市药品集中采购目录的通知》,要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报送用药目录需求。从目前收集到的信息来看,不少乡镇卫生院报送的用药需求没有按照“实事求是、临床必需、按需而设、为用而采”的原则,没有结合动态增补范围,所报送的药品目录远超过基层医疗机构的用药需求。如部分乡镇卫生院报送的抗肿瘤药物,与其具备的诊疗水平不符合。
为进一步科学有效征求用药目录,经研究,现就本次动态增补我市药品集中采购目录的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将动态增补报送的医疗机构范围由“市内各级公立医疗机构”调整为到“市内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市内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实事求是、临床必需、按需而设、为用而采”的原则,结合动态增补范围,组织临床、药学专业人士讨论后提出优化药品目录的意见建议。各级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有用药增补意见的,向县级医共体牵头医院报送,县级医共体牵头医院要做好用药指导、把好审核关口,确保实事求是、满足需求。
二、增补范围仍按6月19日印发的《关于动态增补我市药品集中采购目录的通知》执行。
三、本次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从2020年6月24日18时延长到2020年6月27日18时,逾期不予受理。所提意见建议以书面形式填写附件(铜仁市动态增补药品集中采购目录征求意见表),经主要领导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与附件excel电子版一并发送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5210709
邮 箱:2190564110@qq.com
铜仁市药品耗材联合限价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