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N”联盟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医保〔2021〕36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N”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要求及工作安排,为做好“2+N”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议价谈判工作,现将有关准备工作预通知如下:
一、拟谈判议价时间
2021年5月22日
二、准备工作要求
(一)请所有参与此次申报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务必安排一名法定授权人于5月22日当天在乌鲁木齐市,携带议价谈判授权书(见附件)准备参加议价谈判,并实时关注平台正式通知公告,避免错过议价谈判时间。
(二)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谈判议价工作日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同志请勿参加。
特此通知。
附件:议价谈判授权书
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