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药品供应商(配送企业):
现将铜仁市药品集中采购增补目录议价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凡是发布目录中属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规定的药品,不纳入议价,故取消增补目录中的“地佐辛注射液”。目录中其他与国家药品采购政策相违背的品种,一律从目录中取消。
二、本次增补目录中的药品与国家谈判药品及4+7扩围药品中的通用名、剂型、规格完全一致的,不再纳入本次议价,按《关于将国家谈判药品和贵州省“4+7”中标药品纳入结算系统结算的通知》执行,已提交申请资料的,不再提供。
三、原已议价中选的药品目录中同药品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同一最小制剂单价、同一生产企业、同一供货商的药品,可按等于或小于最小制剂单价申报多个包装。由议价中选的供货商申请,可增补到“铜仁市药品耗材结算系统”,需提供“两证一批件”及外包装图片。本次议价成功的药品参照执行。
铜仁市药品耗材联合限价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