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及中央在川医疗机构: 根据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成都市第一批药品批发企业开展GSP跟踪检查结果的公告》(川食药监市〔2007〕54号)文件精神,四川佳能达医药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金堂分公司因经营条件不符合GSP要求,已申请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四川和平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成都点和医药贸易有限公司、四川省华川药业有限公司、四川省大邑中药材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四川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医药分公司、四川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营销分公司、四川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邛崃分公司、四川省医药集团盛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宏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药品分公司、成都厚生健康产业有限公司药品分公司、四川天乐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共11家药品经营企业因严重违反GSP规定未通过GSP跟踪检查,已被撤销《GSP认证证书》。根据有关规定,全省医疗机构不得再从上述十二家药品经营企业采购任何药品。 请各市州药招办尽快将该通知转发所辖医疗机构并遵照执行。 本通知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七年九月十八日